1、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换证的;
2、 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申请换证的;
3、 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有关信息相符,并符合相关规定的;
4、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5、 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持有外地驾照的本地人申请转入:
1、需提供有效的驾照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白底彩照3张;
持有外地驾照的外地人申请转入:
1、需提供有效的驾照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白底彩照3张;
4、暂住证。
1、备齐相关资料,前往韶关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照相(如未带照片可到大厅自助拍照)、录指纹、领表、体检、查询违法行为情况;
3、窗口办理初审手续;
4、缴纳相关费用;
5、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标准照片,到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
韶关车辆管理所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当日受理,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