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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ShaoGuan University 简称:“韶大”,“韶院” 所在地:韶关 院校代码:10576 类型:综合类

普通高等学校
  • 韶关学院招生简章

韶关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招生简章2020-03-26
韶关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招生简章(学校代码10576)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3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补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规定执行,广东省户籍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调整为补报名截止日2020年3月31日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5)广东省户籍的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前)。(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教育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我校招收本科插班生的专业。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二)2020年1月已成功报考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若需修改原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志愿的,须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 二、原已报名考生修改报考志愿方式、时间 (一)已报名考生若自愿修改报考志愿,可于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报考志愿修改,除报考志愿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信息。每个已报名的考生只能修改一次报考志愿。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该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4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增加“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见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二)考生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将修改完成的院校或专业志愿提交后,招生院校须于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以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查看审核结果;修改的报考志愿院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考志愿;若院校审核不通过,考生修改的报考志愿将恢复为原报考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修改报考志愿并提交给报考院校审核。(三)已报名考生不修改报考志愿,或修改的报考志愿未审核通过,考生参加考试及录取时将继续采用原报考志愿数据。(四)已报名考生,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中部分规定调整如下:1. “待验证”的考生原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现调整为: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2. 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原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调整为: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不需要再提交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三、原未报名考生补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招生院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该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4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增加“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必须填写招生专业的具体办学地点)公布。(一)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1. 预报名。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6)点。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4。(2)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只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招生院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3)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4)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招生院校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有疑问的请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0-89338633。(5)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1)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户口本(本人姓名页)。3)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往届);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5)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考生报考的招生院校在网上进行审核,院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3月30日前须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6)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考生已获得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预报名时需上传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职业技能证书)”,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院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原则上各院校按考生上传的电子数据审核,确需审核资料原件的,院校须提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将资料原件邮寄至院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或未按院校要求邮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7)“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中,“考生类别”中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项,是指按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计划单列和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须按规定选择,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2.确认报名。2020年3月31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招生院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二)报名资料审核1.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2.招生院校要认真审核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上传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真实有效性。3.对于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招生院校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gd.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4.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三)报考费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200元/每人。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放弃报名,原则上不予退回报考费。(四)体检表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的规定,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准考证 考生本人准考证,要自行在“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及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温馨提醒:确认报名表上的准考证号,一旦丢失无法找回。 五、考试及录取时间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及录取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底以后,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三门为全省统考科目,另外两门为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报考英语专业插班生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大学语文》两门统考科目及三门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不参加省统考《英语》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专业课及考试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校考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我校根据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专业科目及指定参考书详见附件1,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六、招生专业计划 我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为22个本科专业,1533人(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计划168人),其中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八所高职院校开展两年本科插班生(2+0)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招生计划为15个专业,1188人。详见附件1。各高职院校办学情况等可浏览其官网了解。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史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工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包括全省统考的《教育理论》、《艺术概论》、《大学语文》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以上各类专业分档时,按照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各类专业考生五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录取5科总分高者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5科总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3科省统考科目总分(英语类专业2科)高者、省统考科目专业基础课(英语类专业大学语文)、政治理论、英语(英语类专业除外)成绩分高者。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根据上述录取原则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在按照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全部录取。(三)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招生相关专业。(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八、入学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北区就业培训楼205室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2005电话:0751-8120066传真:0751-8120068网址:http://zs.sgu.edu.cn/微信公众号:韶关学院招生在线 附件:1. 韶关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招生专业计划表 2.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补报资料承诺书4.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5.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韶关学院招生办 2020年3月22日 附件1韶关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招生专业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插班年级省统考科目专业课专业课指定参考书收费标准(元/年)教学地点备 注学费住宿费001汉语言文学(师范)5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大学语文1、古代文学2、现代汉语1、《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简编本),朱东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12月2、《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6月4590450-1500校本部仅限汉语类、文秘类、语文教育和书法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2会计学5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财务会计2、成本会计1、《财务会计学》(第12版),戴德明、林纲、赵西卜主编,人大出版社,2019年8月2、《成本会计学》(第八版),于富生主编,人大出版社,2018年4月4590450-1500校本部仅限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3工商管理5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市场营销2、人力资源管理1、《市场营销学》(第六版),吴健安主编,高教出版社,2017年11月2、《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第五版),董克用主编,人大出版社, 2019年7月4590450-1500校本部仅限工商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4行政管理13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行政管理学2、公共政策学1、《行政管理学》(第五版),夏书章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2、《公共政策学》(第四版),陶学荣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4590450-1500校本部仅限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5学前教育(师范)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教育理论1、学前教育学2、学前心理学1、《学前教育学》(第二版),郑健成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7月2、《学前心理学》(第二版),陈帼眉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5月45901450校本部仅限教育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6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5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高等代数2、解析几何1、《高等代数》(第五版),张禾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6月2、《解析几何》(第四版),吕林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5190450-1500校本部仅限理工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7英语(师范)502018级政治理论,大学语文1、综合英语2、英汉翻译3、英语语法1、《新编英语教程》(1-4册)(第三版),李观仪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2年8月2、《新编英语教程》(1-4册)(第三版),李观仪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2年8月3、《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五版),章振邦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9月5190450-1500校本部仅限英语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8体育教育(师范)22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教育理论1、运动解剖学2、学校体育学1、《运动解剖学》(第五版),徐国栋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2013年2月2、《学校体育学》(第三版) ,潘绍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12月5190450-1500校本部仅限体育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09美术学(师范)3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1、素描2、色彩/10000450-1500校本部仅限艺术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10音乐学(师范)3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1、视唱练耳(术科)2、声乐 钢琴 器乐 舞蹈(任选一)1、《乐理与视唱练耳》第一册,陈雅先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0年10月2、声乐(方向):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可选自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钢琴(方向):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中、外钢琴作品任选一首器乐(方向):练习曲一首,中、外作品任选一首舞蹈(方向):(1)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控制、跳、转、翻),要求考生身穿练功服和尼龙袜;(2)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均可):表演剧目或组合时间限3-5分钟,可穿舞蹈服装,考生自备U盘或手机播放音乐。10000450-1500校本部仅限音乐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C语言程序设计2、数据结构1、《C语言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2、《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51901100-1500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电子、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1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C语言程序设计2、数据结构1、《C语言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2、《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51901200-1500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电子、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19旅游管理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旅游学概论2、导游业务1、《旅游概论》(第二版),潘小其主编,科学出版社,2016年3月2、《导游业务》(第四版),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主编,旅游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45901100-1500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旅游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0旅游管理402018级45901200-1500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旅游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2商务英语402018级政治理论,大学语文1、综合英语2、英汉翻译3、英语语法1、《新编英语教程》(1-4册)(第三版),李观仪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2年8月2、《新编英语教程》(1-4册)(第三版),李观仪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2年8月3、《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五版),章振邦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9月51901200-1500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英语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3商务英语702018级5190500-1300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英语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4商务英语402018级51901100-1400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英语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5商务英语502018级5190650-1200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英语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6英语(师范)502018级51901200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英语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7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电路分析基础2、电子技术基础1、《电路分析基础》(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五版,刘陈、周井泉、于舒娟编著,中国工信出版集团,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年7月2、《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华成英、童诗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11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六版,阎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7月51901200-1500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2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工程力学2、机械制图1、《理论力学(I)》(“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4月;《材料力学(Ⅰ)》(十一五规划教材),单辉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6月2、《机械制图》第七版,何铭新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2月5190750-140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机械类、近机械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2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02018级51901200-1500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机械类、近机械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02018级51901100-1500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机械类、近机械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1自动化52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电路分析基础2、电子技术基础1、《电路分析基础》(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五版,刘陈、周井泉、于舒娟编著,中国工信出版集团,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年7月2、《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五版(或第六版),康华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01(2013-12)出版;《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五版(或第六版),康华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01(2014-01)出版5190750-140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自动化及其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2工商管理52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市场营销2、人力资源管理1、《市场营销学》(第六版),吴健安主编,高教出版社,2017年11月2、《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第五版),董克用主编,人大出版社, 2019年7月4590750-140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仅限工商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3工商管理502018级45901100-1400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仅限工商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4会计学52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财务会计2、成本会计1、《财务会计学》(第十二版),戴德明、林纲、赵西卜主编,人大出版社,2019年8月2、《成本会计学》(第八版),于富生主编,人大出版社,2018年4月4590750-140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5会计学502018级45901100-1400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6会计学402018级45901200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7国际经济与贸易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微观经济学2、国际贸易1、《微观经济学》(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2、《国际贸易理论》,龙游宇、许抄军等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4590500-1300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38数字媒体技术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多媒体技术与应用2、平面设计1、《多媒体技术应用教程》(第7版),赵子江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3年4月2、《平面设计看这本就够了》,陈根著,化学工业出版社,2019年09月 ;平面设计基础(第二版), 李翔著 ,科学出版社, 2019年2月51901200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仅限数字媒体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40护理学5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生理学1、内科护理学2、护理学基础1、《内科护理学》(第六版),尤黎明、吴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2017年6月2、《基础护理学》(第六版),李小寒、尚少梅 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2017年6月5800950韶关学院医学院仅限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专科护理、助产专业学历报考041产品设计4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1、素描2、色彩/10000500-1300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艺术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42视觉传达设计402018级10000500-1300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艺术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044食品质量与安全5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1、食品微生物学2、食品生物化学1、《高等代数》(第五版),张禾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6月2、《解析几何》(第四版),吕林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51901500-1600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仅限相关专业类专科毕业生报考045护理学5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生理学1、内科护理学2、护理学基础1、《内科护理学》(第六版),尤黎明、吴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2017年6月2、《基础护理学》(第六版),李小寒、尚少梅 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2017年6月58001500-1600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仅限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专科护理、助产专业学历报考046工商管理502018级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1、市场营销2、人力资源管理1、《市场营销学》(第六版),吴健安主编,高教出版社,2017年11月2、《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第五版),董克用主编,人大出版社, 2019年7月45901500-1600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仅限工商管理类专科毕业生报考 说明:1、上述所有教学地点在高职院校的专业,均是我校与该校开展的两年本科插班生(2+0)协同育人、联合培养专业;2、我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及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附件2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人按报名规定需提交的专科毕业证书是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在入学资格复查或入学期间(含领取本科毕业证资格审核),若被发现所持专科毕业证书无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3月 附件3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补报资料承诺书 本人在预报名时,专科学历验证未通过或未能上传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承诺按规定在截止日期前(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日期前10天,下同),在“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由招生院校审核报考资格。二、若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审核不通过,或未在截止日期前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同意取消本人这次的报考资格。 附件4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法(一)考生在预报名时自行在“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中验证专科学历。“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具有“专科学历验证”功能。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预报名过程中可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报名系统自动反馈验证结果。该项专科学历验证功能仅限于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二)对属1991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或在报名系统中确实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验证结果材料。(三)招生院校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时可根据考生预报名时专科学历验证的结果,进行下一步审核操作:1.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通过”的,招生院校可直接审核考生上传的其他资料,并设置审核结果。 2.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但考生上传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生院校可在审核资料时通过登录学信网的“认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输入考生上传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在线验证码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点击“人工验证专科学历”,对专科学历核查属实的考生进行人工标识设置。(四)若考生无法在报名系统中通过专科学历验证,也未及时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考生在“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中签订了“补报资料承诺书”的,招生院校可以在报名系统中点击“待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二、招生院校工作人员验证注意事项(一)对在报名系统中因错误输入造成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可将专科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邮寄报考的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在报名系统中重新在线验证,要注意核对报考本科插班生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专科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剔除因输入有误、全角字符等造成的错误,确保考生验证顺利完成。(二)对按规定须考生补充上传相关资料的,招生院校必须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后,认真审核考生的资料,并操作“人工验证通过”,确定考生上传的资料符合报考的相关规定。 附件5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准考证号: 市 县(市、区) 考生签名: 姓名性别出生 年 月 日半身一寸脱帽相片体检医院体检章文化程度民族职业婚否籍贯 现住所及通讯处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既往病史(以上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眼科裸眼视力右矫正视力右 矫正度数:医师意见(签字)1.眼 科2.耳鼻喉科3.口腔科左左 矫正度数:其他眼病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正常□ 色弱□ 色盲□ 全色盲□单颜色识别: 红□ 绿□ 紫□ 蓝□ 黄□耳鼻喉科听力右 公尺嗅觉正常□ 迟钝□ 丧失□左 公尺耳鼻咽喉正常□ 异常□耳鼻喉科异常口腔科唇腭:正常□ 异常□牙齿:正常□ 异常□口吃:否□ 是□口腔异常外科身高: 厘米体重: 公斤医师意见签字皮肤: 正常□ 异常□面部:正常□ 异常□颈部:正常□ 异常□脊柱:正常□ 异常□四肢:正常□ 异常□关节:正常□ 异常□外科异常内科血压收缩压: kpa舒张压: kpa医 师 意 见签字发育情况良好□ 差□神经系统正常□ 异常□呼吸系统正常□ 异常□ 心脏及血管正常□ 异常□ 肝正常□ 异常□ 脾正常□ 异常□ 胸部透视正常□ 异常□胸透异常内科异常肝功能转氨酶:正常□ 异常□ 医 师 意 见签字 肝功能异常:体检结论体检医院意见复审意见备注注:1.“既往病史”一栏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即使已录取入学,也必须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医师应在检查项目结果的正常或异常等后的空格打“√”。3.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详情
韶关学院2020年面向台湾地区免试招生简章2020-03-26
韶关学院2020年面向台湾地区免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韶关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举办高等教育始于1958年成立的省属韶关师范专科学校。学校秉持“立志、崇德、勤学、创新”校训,树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荣校”理念,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60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6.9万人,已发展成为立足粤北、面向广东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农学、工学为发展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现有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5个:理论物理、蔬菜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省“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3个:教育学、园艺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省级科研平台14个;构建起了5大优势特色学科群:现代农业与生物资源利用、师范教育、大数据与智能制造、地方特色文化与旅游、区域生态经济与社会发展。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设有20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科专业100多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专任教师975人,其中教授、博士336人。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东南亚多个国家招生。近几年来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年均2.84万人;本科毕业生考研究生录取率逐年提高,达到7.51%;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本科)》中,我校在1172所本科高校中排名第294位。学校占地总面积2600多亩,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育人成效突出,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大学朝晖”入选韶关市新十景。(有关数据截止时间2020年2月)欢迎台湾地区学生报读我校!二、招生计划韶关学院根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拟定计划2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表。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方向类别招生人数1旅游管理普通类20人2会计学普通类3园林普通类4食品质量与安全普通类5应用化学普通类6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类7音乐与舞蹈学类包括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艺术类8设计学类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三、报名与录取(一)报名条件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2.参加2020年台湾地区“学测”,其中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含均标)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二)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2.报名方式: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可通过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gu.edu.cn/)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招生简章和申请表格。请将申请材料扫描后(标注“姓名-台湾免试生”字样),在2020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377387288@qq.com。请考生在上传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3.请学生提供以下材料:①免试生申请表(附件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签字,上传扫描件;②台湾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③2020年“学测”成绩报告表扫描件;④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⑤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标注“姓名-台湾免试生”字样)。(三)审核录取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免面试)和择优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于7月进行发放。四、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五、入学及在校管理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韶关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八、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联系单位: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2005联系地址:韶关学院北区就业楼2楼咨询电话:+86-751-8120066 传真:+86-751-8120223联 系 人:肖老师 学校主页:http://www.sgu.edu.cn/ 九、其他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详情
韶关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3-26
韶关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韶关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举办高等教育始于1958年成立的省属韶关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立志、崇德、勤学、创新”校训,树立“质量立校、改革兴校、人才强校、特色优校、文化荣校”理念,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60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7.6万人,已发展成为立足粤北、面向广东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开设本科专业72个,专科专业53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市、区)、东南亚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育人成效突出,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5个本科专业,分布在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学院简介请登录我校官网了解,各专业简介、计划和录取原则如下。一、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简介及计划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有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其中设计学类按专业大类招生,第一学年进行基础阶段学习,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学习。美术学(师范,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美术学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美术学方面实际工作和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第三学期开始分中国画、油画、水彩画三个方向培养。就业方向:可在美术机构、教育单位、设计行业、出版社等从事教学、创作和研究等方面工作。如中小学及美术培训机构的美术教师,职业画家、画廊和美术馆等美术机构的从业人员,报刊美术编辑,插画师,艺术设计人员等。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相关知识,具有从事视觉传达设计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初步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按设计类招生,第三学期开始本专业培养。就业方向:可在广告公司、形象策划公司、各类媒体、设计院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平面、包装、广告、企业形象的设计工作,也可在职业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环境设计(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环境设计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环境设计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初步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按设计类招生,第三学期开始本专业培养。就业方向:可在建筑设计部门、展览设计公司、室内设计装修公司、环境园林部门从事设计、研究和管理工作,也可在职业学校及教育机构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产品设计(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产品设计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产品设计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初步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按设计类招生,第三学期开始本专业培养。就业方向:可在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设计部门、工业企业设计研发部门、主题性产品开发企业、工业设计公司、产品设计公司、企业宣传与展示部门等从事设计和管理工作,也可在职业学校及教育机构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分省招生计划招生省份学费 (元/学年)备注美术学(师范)本科四年待定内蒙古、浙江、江西、湖南、广西、广东10000不招色盲美术学(师范,公费定向)本科四年40广东免费不招色盲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本科四年待定内蒙古、江西、湖南、广东10000不招色盲注: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最终以各省专业目录公布为准二、音乐与舞蹈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简介及计划音乐与舞蹈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有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其中音乐与舞蹈学类按专业大类招生,第一学年进行基础阶段学习,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学习。音乐学(师范,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其相关知识,掌握学校音乐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的音乐教师及与音乐相关的其它社会职业的高素质人才。按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就业方向:可在中等学校、中小学校从事音乐教学、音乐研究及其它社会音乐教育工作及管理工作。音乐表演(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音乐表演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等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按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歌剧、流行音乐等方向培养。 就业方向:可在专业文艺团体、音乐文化管理机构从事音乐表演、管理及研究工作。舞蹈学(师范,本科)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舞蹈与音乐艺术素养及一定的舞蹈表演和编导能力,能胜任中、小学舞蹈教育教学及党政、企事业单位、社区文化艺术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舞蹈人才。就业方向:可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青少年宫、艺术(文化)馆、社区文化(舞蹈)等从事舞蹈教学和理论、研究以及编导、表演工作。音乐与舞蹈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表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分省招生计划招生省份学费 (元/学年)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本科四年待定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广东10000音乐学(师范,公费定向)本科四年40广东免费舞蹈学(师范)本科四年待定江西、湖南、广西、广东10000注: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最终以各省专业目录公布为准三、韶关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术科成绩使用有关招生省份的省统考成绩,各专业所对应的省统考科类和省统考子科类的要求详见有关招生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2、广东省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合成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3、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美术学(师范,公费定向)和音乐学(师范,公费定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总分(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在考生投档总分(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合成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4、非广东省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内蒙古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其它省区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详情
韶关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0576)2020-04-10
一、补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规定执行,广东省户籍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调整为补报名截止日2020年3月31日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5)广东省户籍的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前)。 (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教育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我校招收本科插班生的专业。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2020年1月已成功报考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若需修改原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志愿的,须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 二、原已报名考生修改报考志愿方式、时间 (一)已报名考生若自愿修改报考志愿,可于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报考志愿修改,除报考志愿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信息。每个已报名的考生只能修改一次报考志愿。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该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4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增加“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见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二)考生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将修改完成的院校或专业志愿提交后,招生院校须于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以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查看审核结果;修改的报考志愿院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考志愿;若院校审核不通过,考生修改的报考志愿将恢复为原报考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修改报考志愿并提交给报考院校审核。 (三)已报名考生不修改报考志愿,或修改的报考志愿未审核通过,考生参加考试及录取时将继续采用原报考志愿数据。 (四)已报名考生,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中部分规定调整如下: 1. “待验证”的考生原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现调整为: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 2. 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原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调整为: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不需要再提交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三、原未报名考生补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招生院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该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4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增加“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必须填写招生专业的具体办学地点)公布。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 预报名。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6)点。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4。 (2)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只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招生院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 (3)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4)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招生院校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有疑问的请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0-89338633。 (5)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 1)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户口本(本人姓名页)。 3)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往届);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5)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考生报考的招生院校在网上进行审核,院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3月30日前须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6)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考生已获得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预报名时需上传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职业技能证书)”,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院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原则上各院校按考生上传的电子数据审核,确需审核资料原件的,院校须提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将资料原件邮寄至院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或未按院校要求邮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7)“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中,“考生类别”中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项,是指按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计划单列和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须按规定选择,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2.确认报名。2020年3月31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招生院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资料审核 1.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 2.招生院校要认真审核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上传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真实有效性。 3.对于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招生院校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gd.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4.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200元/每人。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放弃报名,原则上不予退回报考费。 (四)体检表 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的规定,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准考证 考生本人准考证,要自行在“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及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温馨提醒:确认报名表上的准考证号,一旦丢失无法找回。 五、考试及录取时间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及录取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底以后,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三门为全省统考科目,另外两门为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报考英语专业插班生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大学语文》两门统考科目及三门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不参加省统考《英语》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专业课及考试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校考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我校根据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专业科目及指定参考书详见附件1,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六、招生专业计划 我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为22个本科专业,1533人(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计划168人),其中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八所高职院校开展两年本科插班生(2+0)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招生计划为15个专业,1188人。详见附件1。各高职院校办学情况等可浏览其官网了解。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史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工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包括全省统考的《教育理论》、《艺术概论》、《大学语文》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以上各类专业分档时,按照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各类专业考生五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录取5科总分高者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5科总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3科省统考科目总分(英语类专业2科)高者、省统考科目专业基础课(英语类专业大学语文)、政治理论、英语(英语类专业除外)成绩分高者。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根据上述录取原则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在按照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全部录取。 (三)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招生相关专业。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八、入学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北区就业培训楼205室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2005电话:0751-8120066传真:0751-8120068网址:http://zs.sgu.edu.cn/微信公众号:韶关学院招生在线 附件:1. 韶关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招生专业计划表 2.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补报资料承诺书4.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5.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韶关学院招生办 2020年3月22日 详情
韶关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9-06-04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韶关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大塘校区,邮政编码:512005黄田坝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4号,邮政编码:512003医学院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号,邮政编码:512026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韶关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本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本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软件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 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以及学生奖助学贷等由本校负责,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全部四年均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本校车辆工程专业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电子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 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以及学生奖助学贷等由本校负责,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全部四年均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本校园艺专业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作物生产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 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以及学生奖助学贷等由本校负责,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全部四年均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第十八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录取进入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县(市、区)政府、培养院校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或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本校本科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专科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体育类考生,只能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五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相关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校企合作办学(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试办)的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只录取有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本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3+1”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接受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考生录取。本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专科)、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创业管理)专业(专科),只录取有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外省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文化分上线,术科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类与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术科上线,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九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校在浙江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一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奖助学金类型有:(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补偿资助、广东生源新生助学金、广东省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补助。(二)人保财险奖助学金、元果励志奖学金、丽林奖学金、德胜奖学金、雷为有奖学金、香港石景宜刘紫英助学金、黎灿助学金、邓安堂助学金、仲明助学金、军分区助学金、夕阳红助学金、特殊困难临时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申请来校路费补助。(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免利息,毕业当年开始还利息,毕业三年后开始分批归还贷款本金。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陈腾彪监督电话:0751-8120015传    真:0751-8120015电子邮箱:sdjw@sgu.edu.cn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1-8120066传    真:0751-8120068电子邮箱:xsczly@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sgu.edu.cn招生网址:http://zs.sgu.edu.cn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科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韶关学院授权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详情
韶关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6-04
韶关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韶关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大塘校区;邮政编码:512005黄田坝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4号;邮政编码:512003医学院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号;邮政编码:512026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韶关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实际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提前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本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软件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等由本校负责,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本校车辆工程专业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电子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等由本校负责,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本校园艺专业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作物生产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以及省级及以上学生奖助贷等由本校负责,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第十八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本校本科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专科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本科层次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科目成绩分高者。第二十六条 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内蒙古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其它省(区、市)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术科、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分高者。第二十七条  本校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专业,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八条  本校校企合作办学(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试办)的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只录取有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则录取。第二十九条  本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本科)、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3+1”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2+2”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接受无本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录取规则按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则录取。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浙江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三十四条 本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七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具体每个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一)省级及以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补偿资助金、广东生源新生助学金、广东省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免学费补助金。(二)学校和社会:丽林励志奖学金、德胜奖学金、雷为有奖学金、香港石景宜刘紫英助学金、黎灿助学金、邓安堂助学金、仲明助学金、军分区助学金、夕阳红助学金、特殊困难临时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申请来校路费补助金。(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或在本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均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免利息,毕业当年开始还利息,毕业三年后开始分批归还贷款本金。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1-8120066传  真:0751-8120068电子邮箱:sdzsbzsk@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sgu.edu.cn招生网址:http://zs.sgu.edu.cn第四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戚鹏宇监督电话:0751-8120015传真:0751-8120015电子邮箱:sdjw@sgu.edu.cn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科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韶关学院授权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详情
韶关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7-06-20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韶关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288号大塘校区(校本部),邮政编码:512005韶关市惠民北路64号韶关学院黄田坝校区,邮政编码:512003韶关市峰前路23号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09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26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韶关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生委员会的相应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学校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软件工程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试点项目用80028单独代码。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和学籍管理规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学校咨询。第十五条  本科在第二批本科线录取,专科在第三批专科线录取。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校企合作办学(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试办)的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只招有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术科分上线,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本科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文化分上线,术科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报考我校专科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术科分上线,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分相同时按考生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四条 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香港自主招生专业(专科)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中英文双语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言能力、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录取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8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详见《韶关学院2017年对港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第二十八条  专插本(含“三二”分段)招生录取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的招生办法按国家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我校在浙江的选课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二条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奖助学金类型有:(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补偿资助、广东生源助学金。(二)人保财险奖助学金、香港石景宜刘紫英助学金、香港福慧慈善基金助学金、香港镇泰集团奖助学金、香港黎灿助学金、香港邓安堂助学金、香港雷为有奖学金、仲明助学金、军分区助学金、消防助学金、夕阳红助学金、生活补助金等。(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或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陈腾彪监督电话:0751-8120015传   真:0751-8120015电子邮箱:sdjw@sgu.edu.cn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1-8120066传   真:0751-8120068电子邮箱:xsczly@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sgu.edu.cn招生网址:http://zs.sgu.edu.cn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韶关学院2017年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韶关学院授权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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