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4、女方免冠一寸近照2张;5、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
6、优生优育培训证。
注:已怀孕的还需提交医院检查病历、B超(病历上注明末次月经时间、预产期时间、生育史)原件及复印件。
1、育龄青年在办理结婚手续时,由单位、社区(居、村)委会计划生育干部或民政干部发给“生育指南(须知)”和《婚姻生育状况表》,婚后一月内将填写完整的《婚姻生育状况表》交女方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并建立服务联系卡。
2、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婚夫妇进行孕前优生优育培训服务,并发给优生优育培训证。
3、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单位、社区、村(居)委员会应认真审核其婚姻生育状况,认定确属一胎生育后向其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日即办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