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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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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第一小学

  • 学校简称:乐昌市乐城镇第一小学
  • 学校类型:市重点/公办
  • 入学途径:统招
  • 所属地区:广东-韶关-乐昌市
  • 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第一小学简介

乐城一小是一所百年老校,前身为果育初级小学堂,始建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现为乐城中心小学,韶关市一级学校,韶关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韶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韶关市特色(游泳、象棋、书画)学校,广东省体育(游泳)传统项目学校,广东省体育(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得香港道德会捐赠人民币百万余元用于学校发展建设,学校冠名为“香港道德会乐城第一小学”,习惯上仍称之为“乐城一小”。
  学校现有教学班48个,在校学生2850人,教职员工120人,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学校占地面积9162平方米,校内建有1200平方米的游泳、“三棋”、乒乓球综合训练馆。近年来,学校斥资千万余元改建校舍,建设了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开展信息技术教学的多功能教室,2003年建成3700多平方米科学楼, 2005年建成6500多平方米教学大楼,2009年重建学校大门和硬化操场,并建成两个高标准塑胶篮球场和60米室内塑胶跑道,2010年维修改造了室内游泳池,学校育人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学校拥有3间多媒体电教室、2间学生电脑室,另有语音室、舞蹈室、科技劳作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多功能室,有标准教室48间,教师办公室14间,教师电子阅览室、课件制作室1间,有完善的校园音响广播系统、多媒体网络系统、光纤接入韶关教育信息网,开通因特网。学校在加强校舍和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校园人文环境的建设,在校园内设置了雕塑,建起了文化长廊等人文景观,加强了校园的绿化、美化,从而使整个校园体现出一种整洁有序、宁静典雅、优美和谐、奋发向上的现代气息和人文氛围……
  学校确立了“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质量为本、特色为长”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挚爱、业精、严谨、奉献”的教风;“尊师、守纪、勤奋、好学”的学风。坚持“面向山区,走出山区”的办学理念,广辟第二课堂教学,培养了大批在写作、书法、绘画、象棋、游泳等方面的特长生,被誉为“粤北山区特色学校”。学校将科研兴校作为学校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课题带动科研,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改,教学质量一直排列在乐昌市同级、同类学校前列,办学赢得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优秀家长学校、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广东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书法教育名校、韶关市教学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4至2008学年连续五年被评为“乐昌市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第一小学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盐围街1号,您可以坐车到花苑汽车站、永乐城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乐昌高铁专线、汽运乐昌线、乐昌一中线、乐昌中山农场线;附近标志性建筑有贮木场糍粑店、粥城茶餐厅、德州汉堡(乐昌店)、华记特色烤鱼等;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第一小学 电话:%u0030%u0037%u0035%u0031-%u0035%u0035%u0035%u0032%u0037%u0032%u0033

  • 招生情况

2013广东韶关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幸福美好乐昌”为工作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在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三、招生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学校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的招生原则。以学生户口簿记录地址为主要依据,按学校分布现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认定依据:
  (一)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其常住户口地址为划片依据;若学生本人的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作为确定划片的依据;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的,以户口簿的地址作为确定划片的依据。
  (二)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本市的;4.孤儿。
  (三)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划片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四)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局基础教育股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必须按划片方案入学;学校不得擅自接受片外学生或不足年龄的学生入学。除“三残”类儿童外的其他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均为正常招生对象。
  (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按《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二是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半年以上);三是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视就近入学及学校的学位具体情况由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借读费。
  (四)“三残”儿童入学
  我市启智学校(地址:原乐昌五中天井岗分教点)招生,与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凡我市户口年龄7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至15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生活能自理的听力语言和智力类残疾儿童均可报名入学。各校应做好摸底调查和动员工作,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学生,应指导、动员其到我市启智学校就读,确保“三残”类儿童按时入学。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公布有关政策规定,向家长说明有关政策规定及填表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收齐毕业学生户籍调查表及有关证件材料。
  (二)小学升初中学生需填写《乐昌市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各学校可自行在乐昌教育信息网下载《登记表》(附件1)及《乐昌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附件2),并组织专人按要求填写,两表测试证号、姓名应一致。学生测试证号由各校按要求统一编排。测试证号由五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学校代码(《测试证学校代码表》见附件3),后三位从001开始依序排列。
  (三)《登记表》要粘贴毕业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学校按照学生户口簿所记录的地(住)址核实招生区域编号,无本市户口和无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外籍户口”和“无户口”字样,经核实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登记表》严禁个人提留、造假、复制。《乐昌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登记表》于5月7日前交基础教育股,并将电子文档上传至邮a class="__cf_email__"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 data-cfemail="11f5b2ab7d727b727b6876512023273f727e7c">[emailprotected]。
  (四)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南、北面进行,由录取学校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书必须至少在正式开学前15天发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校录取的初中新生名单,要在新生报名注册前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录取学校应填写好新生备案名册,按要求做好新生备案工作。《登记表》经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由各初中录取学校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六、规范办学行为 ,为年内创建教育强市打基础
  (一) 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使用全市统一表式的学籍卡及学生学籍档案,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擅自接受片外学生入学。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借读手续,经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为该校学生,各学校不得擅自二次录取。
  (三)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五零班额”工程。小学、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因特殊原因目前确实达不到要求的,无论如何也不得超过56人/班,且各校须在7月4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股批准同意。
  (四)各校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3号),要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快慢班。分班由局基础教育股负责监督,学校分班后要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张贴公示,学校不得擅自调整,分班结果要保持到学生毕业。
  (五)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发布招生广告,属我市批办的民办学校招生广告须经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5〕20号)要求,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民办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
  各学校须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职,确保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 特色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

  • 收费

2011年 搭食费55元
  课室午休的管理费标准为50元/生
  校车费每天双程接送收费标准为150元/生·学期
  每天四程接送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作业本费
  小学5元/生·学期;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校园一卡通工本费:每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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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

附近公交

花苑汽车站:
乐昌高铁专线汽运乐昌线
永乐城:
乐昌一中线乐昌中山农场线
城关中学(公交站):
乐昌一中线、乐昌中山农场线

附近停车场

  • 评论

  • 游客
  • 2016-11-09
根本就不用收这些费用好吗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乐城镇盐围街1号
  • 电话:
    %u0030%u0037%u0035%u0031-%u0035%u0035%u0035%u0032%u0037%u0032%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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